发放入籍费
发放对象
- 在获得大韩民国国籍的结婚移民者、外国人中,符合以下两项条件者
- 2023年1月1日后获得国籍者
- 自获得国籍之日前6个月起在道内居住者
具体内容
- 发放为获得国籍,申请办理入籍许可的手续费30万韩元
申请时间
- 获得国籍之日起2年内
受理机构
- 各市、郡家庭中心或多文化家庭支援中心
所需材料
- 国籍获得费支援金申请书
- 国籍证明或获得国籍事实证明
-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
- 基本证明(详细)
- 存折复印件
※具体事项请咨询受理机关-各市、郡家庭中心或多文化家庭支援中心(各领域信息>外国人定居>全北特别自治道多文化家庭支援中心链接) 。